甘肅農民網訊(新甘肅·甘肅農民報記者 馬雪娟)6月9日下午,記者在《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了最大程度惠企便民,我省22個特困行業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性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可疊加享受社保費緩繳、降費政策。
據了解,22個特困行業包括零售,旅游,民航,餐飲,公路水路鐵路運輸,農副食品加工業,紡織業,紡織服裝、服飾業,造紙和紙制品業,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通用設備制造業,汽車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社會工作,廣播、電視、電影和錄音制作業,文化藝術業, 體育,娛樂業等。
據省稅務局總會計師張世濤介紹,22個特困行業企業三項社保費緩繳期限從今年4月份起,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性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的三項社保費緩繳實施期限均是到2022年年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至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
按照緩繳政策規定,在緩繳期限內,企業可根據自身經營狀況向社會保險登記部門申請緩繳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保費的單位繳費部分,但是要正常代扣代繳職工個人部分。已經繳納4月份費款的可根據情況申請退費。
降費率政策,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業保險費費率在全省范圍內繼續按照1%征收(單位0.7%,個人0.3%);工傷保險費降率政策由省內各統籌區根據統籌區內基金結余情況確定降率政策,累計結余大于24(含)個月的統籌區在現行費率的基礎上下降50%,累計結余在18(含)-23個月之間的在現行費率的基礎上下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