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向群眾宣講移風易俗政策知識。(來源:正寧融媒)
14.哪些區域禁止建造公墓?
答:禁止在下列地區建造墳墓:(一)耕地、林地;(二)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三)水庫、湖泊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四)鐵路、公路主干線兩側;(五)通訊光纜、天然氣和輸油輸水設施兩側;(六)其他法律法規禁止建造公墓的區域。
15.“三沿六區”殯葬專項整治具體指哪些內容?
答:通過植樹遮蔽一批、生態改造一批、搬遷拆除一批,全面治理“三沿六區”(“三沿”即:公路、鐵路、河道沿線,“六區”即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風景旅游區、住宅區和開發區、壩區)范圍內現有墳墓和在火葬區制售棺木、墓碑等行為,改變“三沿六區”亂埋亂葬現象,確保實現“三沿六區”視野范圍內見樹不見墓,火葬區及公路、鐵路沿線無生產、銷售棺木、墓碑、封建迷信等土葬用品制售點,火葬區內的道路、居民區無大操大辦喪事、臨街搭設靈棚和游喪等喪葬陋俗現象。
16.墓穴面積、墓碑高度、使用年限有什么要求?
答:公墓內埋葬骨灰的,單穴墓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雙穴墓不得超過1.5平方米;公墓內埋葬遺體的,單穴墓占地面積不得超過6平方米,雙穴墓不得超過8平方米。立式墓碑不得超過1.2米。公墓墓穴使用周期為20年,期滿后仍需保留的,繼續繳納公墓維護管理費用。禁止建造超規定面積墓穴、墓位。
(稿件源于甘肅文明網,未完待續)